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事局通告
第1号
关于南通沿海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清污能力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管理办法》(海危防〔2019〕489 号)等有关规定,我局对南通沿海船舶污染清除单位进行了检查。
截至2022年1月24日,相关单位污染清除能力如下:
序号 | 单位名称 | 能力等级 |
1 | 南通亿洋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| 一级 |
2 | 南通中蓝海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| 一级 |
3 | 南通顺维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| 二级 |
4 | 启东华荣船舶劳务有限公司 | 三级 |
相关单位已于2022年1月1日在《南通日报》刊登了公告,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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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内容见公司网站。
南通海事局
2022年1月24日